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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加强本市各行业、市直接监察单位安全生产事前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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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安监管监一〔2006〕74号
【发布日期】 2006-06-05
【实施日期】 2006-06-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加强本市各行业、市直接监察单位安全生产事前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直接监察单位:

  为加强各行业、市直接监察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安全生产事前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倡导安全文化,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职责,实施隐患治理,把安全生产工作重心由事后查处转变到事前监管上来,建立生产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目标任务

  各行业、市直接监察单位要紧紧围绕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通过转变工作方法,实施安全生产事前监管和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到安全投入明显增加,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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