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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西安市中小学危房改造欠款清欠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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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06〕122号
【发布日期】
2006-06-05
【实施日期】
2006-06-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西安市中小学危房改造欠款清欠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三部门制定的《西安市中小学危房改造欠款清欠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6月5日
西安市中小学危房改造欠款清欠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实施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妥善解决中小学危房改造欠款,加快城乡教育均衡、健康发展,按照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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