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06〕41号     
【发布日期】 2006-06-05
【实施日期】 2006-06-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五日
 
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9—2010年)》(皖政(1999)1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政(2004)71号),推动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减缓艾滋病的流行和蔓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减缓艾滋病的传播和流行,最大限度地降低或减少艾滋病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到2007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各市、重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独立的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科室,具有相应的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建成覆盖县级以上筛查实验室检测网络和相应的艾滋病监测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建立分布合理的性病监测网络,为艾滋病和性病防治效果评价提供依据。每个市、县(市)至少建立2—3个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免费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
  2、全省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70%, 校内青少年达到8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65%以上。人员流量较大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出入境口岸等公共场所7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机(车、船)室6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3、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9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省和市级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90%以上的县(市)。
  4、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80%以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卫生员5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5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5、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人员9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9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6、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7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在登记在册吸毒者较多并具备相应条件的县(市)建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4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主要指海洛因)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减少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
  7、建立和实施采供血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输血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上岗人员100%实行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临床用血90%以上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性病的年发病增长率低于10%。
  8、开展农村以乡村为主、城市以社区和家庭为主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