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二○○六年杭州市工程技术第一、第二高评委评审工作的意见 杭经人〔2006〕207号 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浙人专[2006]100号和市人事局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6年杭州市工程技术第一、第二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审范围 杭州市工程技术第一、第二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为:轻工、化工、医药、纺织、丝绸、机械、电气、电子、自动化、通讯、计算机等专业。 二、评审条件 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相关政策,具备2006年晋升工程技术高级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