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二○○六年杭州市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 杭经人〔2006〕206号 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浙人专[2006]100号和全市职称专家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6年杭州市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凡在企事单位从事机械、电(气)机、电子、计算机、自动化、通讯、轻工、化工、纺织、丝绸等专业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相关政策,具备2006年晋升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资格的均可申报。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