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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2006年有序用电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舟政办发[2006]72号
【发布日期】 2006-06-06
【实施日期】 2006-06-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2006年有序用电实施办法的通知
舟政办发[2006]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2006年有序用电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六日


舟山市2006年有序用电实施办法


  为积极应对今年供用电紧张形势,有效指导有序用电工作,确保全市供用电秩序的稳定,更好地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用电需求,根据《舟山市2006年有序用电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根据舟山电网的供用电情况和范围,在电力供需出现缺口的情况下,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以下简称“两区一县”)实施本有序用电办法。
  二、实施原则
  有序用电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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