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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肇庆市第一批历史文化名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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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肇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肇府办[2006]71号
【发布日期】 2006-06-06
【实施日期】 2006-06-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肇庆市第一批历史文化名村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的有关精神,更好地继承和保护我市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推进文化名市建设,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城乡规划局审核推荐,市政府特命名端州区黄岗镇白石村等26个古村落为肇庆市第一批历史文化名村(名单附后)。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命名的历史文化名村为重点,认真做好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工作。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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