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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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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6〕37号
【发布日期】 2006-06-06
【实施日期】 2006-06-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6〕3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六日


山西省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我省地处黄土高原,境内沟谷发育,新构造运动等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强烈,自然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大,加之矿山开发、水利工程、公路、铁路、城市建设等人为工程引起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日趋严重,已影响到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一、2005年度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山西省2005年共发生地质灾害38起,其中地面塌陷与地裂缝20起,崩塌3起,滑坡7起,泥石流1起。有2起地质灾害造成了人员伤亡,死亡26人,损坏房屋1000多间,毁坏耕地16000亩,直接经济损失约4000万元。
  2005年5月9日,我省吉县吉昌镇桥南村209国道右侧发生黄土崩塌,崩塌体积约60多万方,5个民房院落被摧毁,24人被掩埋窒息身亡,209国道吉县至乡宁段完全中断。这是我省近年来发生的最严重地质灾害伤亡事件。主要原因一是原生地质环境条件不良,黄土结构疏松,强度低;二是坡脚建房、筑窑进一步降低了土体的稳定性和强度。
  由于采矿强度的增大,矿山地质灾害进一步加剧,2005年襄汾县塔儿山铁矿采空塌陷地质灾害造成2人死亡。采矿造成的纠纷事件也日渐增多。此外,受筑路与不合理的工程建设活动影响,公路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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