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汛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荥政文〔2006〕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荥阳市汛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荥阳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六日 荥阳市汛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提高汛期自然灾害救助水平,及时有效地组织紧急救援、抢险、转移灾民和灾后重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和国家、省、郑州市民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坚持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分级管理的工作原则,有效防御和减轻洪涝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确保灾区人民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和生活安置,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在本市范围内出现大到暴雨或持续降雨过程,由此引发山洪暴发,河道涨溢,水库溃溢,山体滑坡,村庄被围,交通、通讯、电力中断、房屋倒塌、土地被毁、农作物大面积绝收等严重自然灾害,凡被困群众1000人以上,倒塌房屋200间以上,交通、通讯、电力中断10000米以上,绝收面积500公顷以上,因灾死亡5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本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属其一者,市政府汛期救灾指挥部宣布进入洪涝灾害应急期时,本预案启动。 三、救灾组织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救灾组织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