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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代理2005年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利息兑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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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文字号】 中国结算沪业字[2006]91号
【发布日期】 2006-06-06
【实施日期】 2006-06-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代理2005年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利息兑付的通知

 
各结算单位:
  受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委托,本公司将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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