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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畜禽养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06
【实施日期】 2006-06-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畜禽养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开发区、江苏国际商务中心、旅游度假区、沿沪产业园(筹)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昆山市畜禽养殖管理暂行办法》业经2006年5月31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六月六日

 

昆山市畜禽养殖管理暂行办法

 

  一、目的依据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禽畜养殖行为,防止畜禽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对人体的危害,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本市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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