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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郑州市第七届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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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文〔2006〕41号
【发布日期】 2006-06-06
【实施日期】 2006-06-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郑州市第七届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我市转移就业青年的创业奉献精神,表彰、激励和引导广大农村转移就业青年建功立业,为家乡争光添彩,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郑州市第七届十佳外来、十佳外出和百名优秀外来外出就业青年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评选活动)。在此项活动中市总工会将对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中当选“十佳”的工会会员颁发市“五一”劳动奖章,团市委、市妇联对荣获“十佳”者授予“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通过广泛深入的评选活动,揭示我市广大转移就业青年的奋斗历程,宣传他们的杰出贡献,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至39周岁之间在我市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下列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1.凡2005年5月底前在郑州市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郑机构、外来成建制单位和驻郑部队工作,户口不在郑州市区的外来就业人员。
  2.通过集体组织或自由流动在郑州以外实现就业的外出就业人员。
  3.返乡创业的致富带头人和实现就地转移就业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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