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建立出租汽车、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积极做好运输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物价局、交通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交通局: 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确保运输市场基本稳定,应对油价波动对出租汽车和公路客运行业带来的影响,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我省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经研究,现就我省建立出租汽车、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积极做好运输市场稳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出租汽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 (一)各市(区)县物价部门和出租汽车管理部门,要针对成品油价格上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成品油价格调整与出租汽车运价联动方案,建立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联动机制主要包括:通过依法调整运价和基价结构、收取燃油附加、清理收费项目、降低企业承包费、管理费以及实行临时性补贴措施,把油价上涨增加的运营成本由政府、企业、司机和消费者合理分担,以稳定司机收入,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