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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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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卫法发〔2006〕197号
【发布日期】 2006-06-06
【实施日期】 2006-06-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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