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2006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江津、潼南等区县(市)农(牧渔)业局: 你们报送的2006 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收悉。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财[2006]1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经审核,现对所报实施方案予以批复。具体实施范围为你区县(市)方案中的实施乡镇,各区县(市)推广面积见附表。 请严格按照《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01号)及《通知》的要求和重庆市农业局与你局签定的《2006年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项目合同》任务指标,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资金按规定使用,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政策真正发挥作用,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