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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地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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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  
【发文字号】 阿行署办[2006]75号
【发布日期】 2006-06-06
【实施日期】 2006-06-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地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根据地区“三干会”关于完善项目库建设、强化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地区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具体要求,针对目前地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着项目数量不多、质量不高、深度不够、操作性不强、无法满足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需要等问题,本着抓项目促发展的宗旨,为地区经济发展培育新的增长源,形成重点项目“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规划一批”的长效机制,立足发挥优势,突出特色,通过超前谋划,力争一批高质量、高水平,具有一定规模且体现我区特色产业优势的项目上马实施,保证重点项目的科学决策与管理,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经充分调研并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领导
  扎实、超前的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有利于争取自治区、国家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有利于广泛吸引各方投资,推动地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发挥投资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需要,是适应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建设项目核准、备案制的必然要求。
  为此,必须加强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领导,狠抓落实,将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放到经济建设的首要位置抓紧抓好。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地区重点项目的筛选、前期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协调和解决地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年度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实施以及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的管理。
  (一)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管理
  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导向和投资重点,结合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等,把握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趋向和特点,充分发挥地区各种优势,从地区项目库提出地区年度开展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备选项目并进行综合平衡,抓住能够反映和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做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并于每年年初下达。
  各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要从全局出发,强化协调服务,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互相配合,按照开展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中所列项目及进度要求制定方案,组织人员,合理分工,加快项目建议书、可研编制工作进度,条件成熟的可实行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制,政府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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