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总工会、企业家协会,省中直有关单位: 现将《吉林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市州的实施方案务于2006年6月30日前分别报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备案。 二OO六年六月六日 吉林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 根据劳动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3号)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依法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构建和谐吉林,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依法规范,加强指导,改进服务,强化监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实施。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劳动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