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06年度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农业局、财政局,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县(区)农业(农机)局: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05)11号),《200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农办财(2006)10号)的要求和财政部《关于预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06)13号),在总结2005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2006年云南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实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云南省2006年度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经报国家农业部和财政部审核批准(《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批复200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财[2006]30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六月七日
云南省2006年度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央"两减免、三补贴"支农惠农政策,做好2006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有效作用,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05)11号),《200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农办财(2006)10号)的要求和财政部《关于预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06)13号),在总结2005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2006年云南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紧紧围绕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产增收中心目标,以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改善装备结构和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以推进水稻、玉米、烤烟、甘蔗、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充分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引导农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规范操作程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拉动效应,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农民积极性,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主要目标 (一)提高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农机装备水平,改善装备结构,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及机具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我省水稻、甘蔗、烤烟生产和旱地作业机械化水平。 (三)增强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能力,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民增收。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与兼顾特色相结合。以大中型拖拉机、旋耕机、水稻插秧机、谷物联合收割机为重点,提高我省农机装备水平。 (三)向水稻、蔬菜、甘蔗等主要农作物倾斜,着重提高水稻机收和机械深耕等环节的机械化水平。 (四)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五)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四、实施范围及规模: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0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农办财(2006)10号)对云南省2006年补贴专项资金、实施项目县的控制数。综合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农机化综合水平、农民购买能力及地方政府积极性等因素,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确定了2006年实施中央财政购机补贴的 39 个县、区及资金配置,经报国家农业部和财政部审核批准。(实施县名单及资金配置详见:附1) 五、补贴机具 (一)补贴机具种类 2006年,中央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大中型拖拉机、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粮食干燥机械6大类19个品种的机具。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2006年选择大中型拖拉机、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和由省级选型的微型耕整机4大类8个品种实施购置补贴。补贴机具种类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