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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通航河流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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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湘政办发〔2006〕27号
【发布日期】 2006-06-07
【实施日期】 2006-06-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通航河流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通航河流上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管理,确保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在通航河流上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必须加强航运资源保护和有利于改善通航条件。一是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和《湖南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按规划的航道等级进行通航技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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