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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泰安市工伤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办发[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6-07
【实施日期】 2006-06-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泰安市工伤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6]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提高工伤认定的准确性,有效落实法律监督制度,做好工伤认定及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泰安市工伤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由牵头部门召集成员单位学习、交流工伤认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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