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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云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07
【实施日期】 2006-06-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州、市老旧汽车更新办: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省更新办《关于印发〈2006年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汽更办(2006)1号)的安排,决定对全省各地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全省各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促进企业遵章守法,提高管理水平,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的企业和个人;加强地区间的交流。
  二、检查范围
  1、各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网点。
  2、各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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