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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开展本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调研暨统计巡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各区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06-06-07
【实施日期】 2006-06-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开展本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调研暨统计巡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决定,2006年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年,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国家统计局通过“百县调研”和“县级统计机构现状调查”查找目前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市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已[u4]成立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本市列入国家“百县调研”的区县统计机构为:奉贤、杨浦区统计局;其他区县统计机构列入国家“县级统计机构现状调查”范围;本市统计巡查工作结合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一并开展,列入重点巡查的区为奉贤、杨浦、黄浦和青浦区。现将《本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调研暨统计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二○○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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