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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核与辐射事故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巩政办〔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6-07
【实施日期】 2006-06-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核与辐射事故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巩义市核与辐射事故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七日
巩义市核与辐射事故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响应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与意义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核与辐射事故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响应工作,防止或缓解核与辐射事故及恐怖袭击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核与辐射环境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核设施事故、核技术应用事故,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伴生矿辐射污染事故,国内外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对我市可能造成的影响等。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全市核与辐射事故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在市政府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保护民众,保护环境,平时做好应急准备,事发时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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