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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走访百名人大代表”活动中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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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06〕92号
【发布日期】 2006-06-08
【实施日期】 2006-06-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走访百名人大代表”活动中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今年2月至4月,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走访102名市人大代表。在走访中,代表们对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工作共提出了75件意见和建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第92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有26件意见和建议由市政府办理。
  现将26件意见和建议的承办单位名单下发,请你们按照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要求,认真进行研究办理,并于7月底前将办理答复的书面材料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六月八日
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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