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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协工作联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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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十政发[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6-08
【实施日期】 2006-06-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协工作联系的意见
十政发[2006]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与市人大、市政协工作联系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省政协工作联系的若干规定》,结合我市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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