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甘肃金昌市芨芨泉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08
【实施日期】 2006-06-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甘肃金昌市芨芨泉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经省政府批准,建立甘肃金昌市岌岌泉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置甘肃金昌市岌岌泉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了切实抓好甘肃金昌市芨芨泉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批准建立的甘肃金昌市岌岌泉省级自然保护区属于荒漠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1°55′39〃—102°24′42〃,北纬38°59′43〃—38°45′19〃,总面积51070.8公顷。保护区功能区划为:核心区17401.5公顷,缓冲区14553.1公顷,实验区19116.2公顷。金川区人民政府要会同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批复的甘肃金昌市芨芨泉自然保护区地理坐标,尽快划定自然保护区范围并设立界桩。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