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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08
【实施日期】 2006-06-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八日

成都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
 
  1总则
  1.1规划的作用
  通过商业空间布局规划,合理配置商业网点;通过商业业态发展引导,促进商品流通业健康发展。
  1.2规划依据
  1.2.1《成都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1.2.2《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1.2.3国家经贸委《关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经贸贸易(2001)789号);
  1.2.4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厅贸易(2001)44号);
  1.2.5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
  1.3规划对象
  规划对象主要为从事商品流通的批发、零售、服务经营场所等商业网点的布局和发展。
  商业网点分为零售商业网点、批发商业网点。本规划中将批零一体化综合网点根据其主导类型分别归入零售商业网点和批发商业网点。
  1.4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中心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高新区)和新都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县、温江区、郫县6个区县的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为3681平方公里。规划重点为成都四环路以内的中心城,面积约597平方公里。
  1.5规划期限
  本次成都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期限与成都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致,至2020年。

  2规划指导思想、原则
  2.1规划指导思想
  2.1.1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网点体系的总方针。
  2.1.2引导成都市商业网点建设,充分发挥成都商贸中心城市作用。
  2.2规划原则
  2.2.1远近结合、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
  2.2.2指导城市商业分级、优化商业网点布局的原则。
  2.2.3规划调控功能与市场机制基础作用相结合的原则。

  3规划发展目标、规模
  3.1发展目标
  建立与国内外市场接轨的现代商业网络体系,把成都建设成为中西部地区的商贸中心城市。
  3.2发展规模
  3.2.1成都市商业网点发展总规模应与成都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同步。
  3.2.2总量预测
  (1)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740.1亿元,年均递增12%;2015年达2802.5亿元,年均递增10%;2020年达到4117.8亿元,年均递增8%。
  (2)2010年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总额达984.5亿元,年均递增12%;2015年达1537.2亿元,年均递增10%;2020年达2258.7亿元,年均递增8%。
  3.2.3成都市各级商业中心零售商业网点净用地规模按城市人口人均面积0.9-1.2平方米控制。
  3.2.4零售商业网点净用地规模预测
  (1)2010年,主城区控制在5-7平方公里左右,其中中心城商业净用地规模控制在4平方公里左右。
  (2)2020年,主城区控制在7-9平方公里左右,其中中心城商业净用地规模控制在5平方公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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