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和省纠风办关于2006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和省纠风办关于2006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关于2006年全省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六年六月八日 附: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和省纠风办关于2006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关于2006年全省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2006年全省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监察厅 省纠风办 (2006年4月)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八次全会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纠风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2006年的纠风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力求在重点工作上有新成效、在解决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江苏、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重要保障。 (一)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认真落实从今年秋季入学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继续做好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坚决查处农村学校乱收费行为,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继续完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 2.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经改制的学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符合“四独立”(独立办学、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