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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债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玉政办发〔2006〕65号
【发布日期】 2006-06-09
【实施日期】 2006-06-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债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6〕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国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前不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容县宁冲水库至容城供水一期工程项目进行稽查。稽查中发现:该项目在建设中存在管理不够规范,工程中标价大大超过项目概算,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工程进度缓慢等问题。该项目的情况虽然是个别现象,但也反映出我们对国债项目建设的管理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管理不到位的现象。为规范国债项目管理,推进全市国债项目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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