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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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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自府办发〔2006〕45号
【发布日期】 2006-06-09
【实施日期】 2006-06-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的意见
自府办发〔2006〕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工业企业: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节约型企业的建设在节约型社会建设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重点。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市虽然盐卤资源储藏丰富,但水、煤、电、天然气等资源相对贫瘠。全市煤炭、电力、天然气自给率分别仅为59%、17.4%和5.14%,平均水资源量为18.42亿立方米(人均仅586立方米,不足全省人均水平的1/5)。资源供给不足已成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创建节约型企业是缓解我市资源瓶颈制约、实现工业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加快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和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各区县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工业企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节约型企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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