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人保障工作新机制的意见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平政[2006]35号
【发布日期】
2006-06-09
【实施日期】
2006-06-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人保障工作新机制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工作标准》(豫办[2005]1号印发)和《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完善新的工作机制的意见》(平发[2005]5号)精神,加快建立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障新机制,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