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直部门2006年有关任务指标进行重点督查考核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盘政发〔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6-09
【实施日期】
2006-06-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直部门2006年有关任务指标进行重点督查考核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加快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促进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完成本年度的各项任务,参照省政府对各市工作考核指标,市政府决定对市直部门有关指标、任务进行重点督查考核,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