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发展交通事业,推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皖政(2005)7号)等,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采取政府推动、政策调动、群众发动、舆论鼓动的办法,修建农民所需的“致富路、出口路、招商引资路和通村路”,促进城市化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科学规划,明确建设目标任务 (一) 科学规划,立足实际,把“村村通”工程、“整村推进”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统筹规划,科学实施,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我县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续继加大县道、乡道的改造力度。根据我县“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全县所有县道达到三级公路标准;乡道达到四级公路以上标准。需新建、改建县乡公路700公里,总投资约3.2亿元。 (三)从2006年开始,全面启动村村通油(水泥)路建设工程,按照省政府、省交通厅要求首先修建通往建制村村部的道路,全县建制村未通油(水泥)路,尚需要建设里程近800公里,总投资约1.4亿元,力争2010年底全部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 三、严格基建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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