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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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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体法产〔2006〕241号
【发布日期】 2006-06-09
【实施日期】 2006-06-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浙江省体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接到通知后,按照规划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真正把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努力把我省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六年六月九日
 

浙江省体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在我省体育系统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等为主要内容的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更加深入,我省体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体育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适应新时期法制宣传工作的新要求,推动我省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保障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转发的《关于在体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我省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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