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06)16号)的要求,制定《上海市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罐车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O六年六月九日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06)16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事故,确保危险化学品槽罐车的充装环节的安全,从即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在本市开展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活动,现就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