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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07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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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许政办[2006]64号
【发布日期】 2006-06-09
【实施日期】 2006-06-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07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2007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九日
 

许昌市2007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烟叶是我市传统特色产业,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是烟区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烟草行业发展壮大的基础。为推动我市烟草经济全面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烟叶生产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烟叶发展全局,转变观念,创新模式;以“市场引导、计划种植、主攻质量、调整布局”为指导,稳定规模,提高质量;以烟农利益为前提,认真解决好烟叶基础队伍和烟农队伍建设问题,不断增强烟区综合生产能力;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创新和技术进步为突破口,不断提高许昌烟叶的整体生产水平。
  目标任务:全市指导性种烟面积计划15万亩,收购计划37万担。各县(市)目标任务分别为:襄城县9万亩,收购量22.5万担;许昌县2.6万亩,收购量6.5万担;禹州市2.4万亩,收购量5.5万担;鄢陵县0.8万亩,收购量2万担;长葛市0.2万亩,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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