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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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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发〔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6-09
【实施日期】 2006-06-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贵州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九日
 

贵州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强兽医工作,确保有效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提高动物卫生公共服务水平,保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全省生态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完善全省兽医工作管理体系,明确职责,依法行政,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强化执法监督,规范兽医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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