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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以及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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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地税发〔2006〕148号
【发布日期】 2006-06-09
【实施日期】 2006-06-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以及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6〕14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102号,见附件1)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67号,见附件2)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以及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依法行政
  加强货物运输业的税收征管,是总局加强营业税管理和规范增值税抵扣的重大举措,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各区县局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总局和市局的有关办法和规定,对放松监管、争抢税源、违规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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