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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做好珠海市劳动力调查制度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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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珠府办〔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06-09
【实施日期】 2006-06-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做好珠海市劳动力调查制度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统计局《关于做好珠海市劳动力调查制度实施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统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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