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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6]61号
【发布日期】 2006-06-09
【实施日期】 2006-06-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6]61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九日

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06)24号)的要求,省政府决定2006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重点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一)抓好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分散在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品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的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二)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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