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诚信中介机构”评选办法》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10
【实施日期】
2006-06-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诚信中介机构”评选办法》的通知
开发区、江苏国际商务中心、旅游度假区、沿沪产业园(筹)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昆山市“诚信中介机构”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六月十日
昆山市“诚信中介机构”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诚信中介机构”的申报和评选工作,提升社会中介机构的诚信意识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