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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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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06〕032号
【发布日期】 2006-06-11
【实施日期】 2006-06-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6〕0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关于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纪委办公厅《2006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纪办发(2006)6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05)118号)精神,全面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现就我市2006年政务公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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