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查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黑龙江省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查规定》,促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质量,现将《铁力市 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查规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认真依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铁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查 规定》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根据《黑龙江省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贯彻落实《规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