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我省电网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府厅发〔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6-12
【实施日期】 2006-06-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我省电网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 《关于加快我省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为保障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的供应,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省政府提出“十一五”新增电力装机500万千瓦以上,统调装机总容量超过1200万千瓦,基本形成500千伏输变电主网架的目标。为满足电源送出需要和提高电力有效供应,及时解决电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省“十一五”期间电网建设目标的实现,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对加快电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省用电负荷日益增长,电力供应形势日趋紧张。为保障用电安全,“十一五”期间,我省将新建500千伏变电站(含开关站)8座,扩建500千伏变电站2座,新建500千伏输电线路1887公里;新、改扩建220千伏变电站52座,新建220千伏线路3378公里。
  电网承担着优化资源配置、保证电力供应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电网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主动性,积极配合,共同解决电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加快我省电网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