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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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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汉政办发〔2006〕43号
【发布日期】 2006-06-12
【实施日期】 2006-06-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6〕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汉中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关键一年,为了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印发的《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各县区要在去年整顿和规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陕政发(2005)36号)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汉政发(2005)52号)提出的2006年各项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依法整治,坚决查处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依法办矿;转变矿业经济增长方式,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提高矿产开发集中度;实行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夯实基础,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如期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任务,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推动矿业又快又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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