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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12
【实施日期】 2006-06-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电信公司、省移动公司、联通贵州分公司、各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
  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信部清[2006]314号)和部、省行风建设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经商省消费者协会、省通信行业协会、省互联网协会,制定了《贵州省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贵州省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多收费和乱收费等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针对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的资费和收费问题,根据信息产业部统一部署,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安排,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专项活动。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依法严厉打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或诱骗、价格欺诈等非法手段或方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倡导“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行业风尚,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电信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活动,严厉打击恶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违规行为,惩治一批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和屡次违规的移动信息服务企业;坚持打防并重、查处和规范并举的原则,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净化移动信息服务市场的消费环境,倡导“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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