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热作加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天然橡胶产品加工、橡胶木材加工、茶叶加工以及其他热带作物加工的产品开发研究、生产工艺、生产技术管理、产品质量检验及监督管理、技术推广、标准化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任职现期间,历年业绩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本专业或相近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