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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永政办函〔2006〕47号
【发布日期】 2006-06-12
【实施日期】 2006-06-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永政办函〔2006〕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洞林场、回龙圩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永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六月十二日
 
 
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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