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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楼宇照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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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发〔2006〕85号
【发布日期】 2006-06-12
【实施日期】 2006-06-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楼宇照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实施楼宇照明建设是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楼宇照明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楼宇照明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档次,营造具有常州特色的城市夜景景观,根据常州市夜景照明规划和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现就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楼宇照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以沿街建筑物为主体,以绿化带、道路、河道为纽带,以公园、广场和城市小品为点缀,高中低、点线面结合,营造现代化都市辉煌、繁华、和谐的夜景氛围,形成整体的都市夜景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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