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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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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萍府办字〔2006〕71号
【发布日期】 2006-06-12
【实施日期】 2006-06-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市政府各部门,驻萍中央、省属有关单位:
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对全市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行检查的通知》(萍府办字(2006)24号)精神,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室组织人员对全市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  一、基本情况
  这次检查从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五个检查小组,时间从2006年4月5日到4月11日,分别检查了市直属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公交、通信、公路运输等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各检查小组对照检查内容,采取五种方式进行检查:“一听”即听取被检查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二看”即看办事公开场所建设;“三查”即检查办事公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材料;“四座谈”即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听取反映,收集意见和建议;“五评议”即对被检查单位开展办事公开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评议。共检查了8所学校、7个医疗卫生单位、3个通信部门、4个运输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部门等共25个部门或单位。各检查小组于4月21日将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总。通过检查,对我市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情况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发现了部分先进典型,同时也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检查发现,市第二医院、市第四中学、市煤气公司、联通萍乡分公司、市运输管理处、市第六中学、萍乡供电公司、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等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开展得比较好。
  二、主要特点
  (一)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责任明确。检查发现,各单位都把办事公开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普遍建立了由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办事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如市第四中学,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形成了行政主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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